红楼梦新证(红楼梦新证的介绍)
《红楼梦新证(增订本)》
定价:128元
版式:简体横排
装帧:平装
版次:1-1
开本:16开
页数:1060页
字数:800千字
套装数量:全三册
《红楼梦新证》简体字版
作者:周汝昌
书号:978-7-5447-2350-3
出版:译林出版社 2012年2月出版发行
定价:68.80元
分类:文化红学
《红楼梦新证》影印版
作者:周汝昌
书号:978-7-5447-2350-3
出版:译林出版社 2012年2月出版发行
定价:68.80元
分类:文化 红学
《红楼梦新证》影印宣纸版
作者:周汝昌
书号:978-7-5447-2103-5
出版:译林出版社 2012年2月出版
定价:1280.00元
分类:文化红学
其他版本
作者:周汝昌
市场价:¥100.00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日:2008年7月
ISBN:978-7-5426-2786-5
版次: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中文:中文
套装数量:3
红楼梦新证的介绍《红楼梦新证》周汝昌同志所著,自1953年,到现在(一九五五年一月)已经销行了三版,在群众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红楼梦研究工作的某种意义来说,它是最近和俞平伯先生的《红楼梦研究》相并行的一部书。这是一部关于小说《红楼梦》和她的作者曹雪芹的材料考证书,是中华文化艺术史上的一部名著,也是作者的经典作及成名作。胡适对红学开端之后,本书方是红学的真正“实体”,后来的曹学、脂学、版本学、探佚学等诸多分科,乃至影印的有关资料亦由她而引发。海外著名学者评之为“无可否认的红学方面一部划时代的最重要的著作”、“考证《红楼梦》的基本材料大部分是他一手挖掘出来的”,国内学者则称之为“是任何有志于红学研究的人都无法绕行”的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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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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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新证周汝昌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北京
目次
评《红楼梦新证》李希凡蓝翎1
红楼梦新证周汝昌1
写在卷头
第一章引论
第一节种种歪曲
第二节红学一斑
第三节重新认识
第四节几点理解
第二章人物考
第一节世系谱表
第二节曹宜曹宣
第三节过继关系
第四节几门亲戚
第三章籍贯出身
第一节丰润县人
第二节辽阳俘虏
第四章地点问题
第一节南北东西
第二节院宇图说
第三节北京住宅
第四节江宁织署
第五节真州鹾院
第五章雪芹生卒
第六章红楼纪历
第七章史事稽年
前期(明万历二十年——清顺治十八年)
中期(康熙二年——康熙五十一年)
末期(自康熙……
为什么说周汝昌借到《懋斋诗钞》,对于"红学"来说,是意义非凡的瞬间在海外,有人将《红楼梦新证》送给胡适。胡适认为此书虽有“可以批评之处”,却是一部好书,“周汝昌是我的红学方面的一个最后起、最有成就的徒弟。”
1947年的秋天,周汝昌的命运被一只装着书的篮子所改变。他的名字从此与《红楼梦》相关联,直到他于2012年5月31日去世,几十年中,人们想到他时,头脑里浮现的第一个词是:红学家。尽管他并不愿意如此被人称呼。
作为在校大学生的周汝昌,那年秋天来到燕京大学图书馆,他想借阅的是敦敏所著《懋斋诗钞》。查找了书柜里的卡片,显示馆中藏有此书。馆员把他填好的书单放到篮子里,传至楼上书库。当篮子传下来时,《懋斋诗钞》已躺在其中。周汝昌大喜。书上附着的借书卡一片空白——这么多年来,从未有人借过。对于“红学”来说,这是意义非凡的瞬间。
平生一面旧城东
在遇到《懋斋诗钞》之前,他与《红楼梦》似乎并无多少缘分。周汝昌1918年生于天津咸水沽,家境殷实。家中有草火园子。小时候,母亲常给他讲园中旧事,每次言及都感叹,那真像《红楼梦》啊。母亲藏有《石头记》,周汝昌找来翻阅。但他看了开头便无再读下去的兴趣,批语混入正文,语次混乱,“沉闷乏味”是他彼时感受。
1940年,周汝昌考入燕京大学。次年,太平洋战争爆发,燕京大学被日本人解散,周汝昌失学回家。1947年,已经是3个孩子父亲的他再返燕园,进入西语系学习。“旧地重游,我已身世沧桑,年华老大。朝气难回,伤情易触。我心绪总带着凄凉的滋味。”他的四哥周祜昌,失业在家,阅读《红楼梦》打发时光。他所读版本有胡适所写之序言。胡适在序言里说他发现了曹雪芹友人敦诚的《四松堂集》,但敦敏的《懋斋诗钞》尚未找到。这两本书对于研究曹雪芹生平有重要价值。
周祜昌看到胡适这句话,便给弟弟去信,让他到燕大图书馆找一找,看能否寻得《懋斋诗钞》。不可思议的是,胡适寻遍中国都未发现的书籍,就这么被周汝昌不费功夫地找到了。
周汝昌细读了《懋斋诗钞》,对曹雪芹的生卒年有了自己的思考,随后写出《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懋斋诗钞中之曹雪芹》。此文于1947年12月5日在天津《民国日报》上发表。
胡适看到文章后,给素昧平生的周汝昌写信:“在《民国日报》图书副刊里得读大作《曹雪芹生卒年》,我很高兴。《懋斋诗钞》的发现,是先生的大贡献。”胡适早已名满天下,而周汝昌只是一位在校学生,这件事一时传为佳话。
胡适的鼓励对周汝昌投身“红学”起了重要作用。半年里,两人多次书信往来,所言皆是《红楼梦》。胡适还邀周汝昌至东厂胡同一号家中当面晤谈。更让人惊讶的是,周汝昌写信向胡适借其珍藏的《甲戌本石头记》,胡适立即托人送至其家中。
该珍本价值连城,胡适借给周汝昌后,何时归还都不过问,好像忘了有这回事。这让周汝昌非常感叹:“一个不深知的青年学生,他竟然如此信任,我想世上未必还有第二例。”几十年后,周汝昌回忆平生所交鸿儒硕学,认为惟有胡适够得上一个“大”字。
一卷红楼触百思
1953年冬,12岁的刘心武在北京读初一,他喜欢读书,《红楼梦》已经读过。这天,他从书店的一本书中看到“红楼梦人物想象图”,大吃一惊,因为这与他自己头脑中想象的人物有很大不同。他将书买回家,读得似懂非懂,却“有读侦探小说的快感”。这本书是周汝昌于当年出版的《红楼梦新证》。刘心武认为此书是他对红学感兴趣的来源。
周汝昌此时已经举家赴蜀,在四川大学任教。《红楼梦新证》出版后,很快脱销,出版社在3个月内加印3次。在川大,一位平日交往不多的教师忽然跟周汝昌打招呼:“老周,你害苦了我。我日来患了感冒,正在难挨,谁想你的大作忽然买来了,我这一开读不打紧,整整一夜放不下了,次日病重了一倍还多。”
在海外,有人将《红楼梦新证》送给胡适。胡适认为此书虽有“可以批评之处”,却是一部好书,“周汝昌是我的红学方面的一个最后起、最有成就的徒弟。”
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里回顾了对《红楼梦》的种种贬低言论,指出《红楼梦》是一部石破天惊的伟大著作,曹雪芹是旷世天才。这是周汝昌研究《红楼梦》与曹雪芹最核心的部分。
周汝昌的研究其实刘心武在研究红楼梦时是受到了周汝昌先生的指导的,这一点他自己也承认。
周汝昌简历
周汝昌,1918年生,天津人。当代著名红学家。燕京大学西语系本科、中文系研究生院毕业。曾历任燕京大学、华西大学、四川大学等外文系讲师、教授;人民文学出版社古典文学编辑;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兼研究员;美国鲁斯(Luce)学人;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客座教授;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燕京研究院董事;中国曹雪芹研究会荣誉会长。政府首批特殊津贴领受者。第五、六、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等。
一、红学史上最具争议的人物
在红学史上,周汝昌先生是一位最具争议的学者。其实,周氏的性格和思想并不复杂。他的性格与思想,借用周一良先生的一句话,叫“毕竟一书生”——单一、平易、清澈,而且往往为时代风潮、环境所左右、掣肘。其产生争议之处在于他的学术观点和治学方法。他的学术观点与方法同样并不复杂,只不过他把两种性质相反的学术理念统一为一个整体,既展示了学问的高境界,又彰显了学问的工具化的可能性;既令人敬佩,又让人拒斥。如果作一个统计的话,人们将会发现,周氏所受到的批评要大大超过他所得到的赞许。他的缺点与错误是如此之浅显易懂,以致很多BBS上的“红谜”可以居高临下地对其评头品足。他又是如此不具备法律上的还击意识,以致人们可以随意用最刻薄、最不屑、最不负责任的语言对他进行攻击。但是,周氏所受到的赞许、钦佩却往往来自对他批评最为激烈之人——还有什么样的肯定能比得上对手的由衷赞美与钦佩!只有懂得治学之艰难者,才会真正懂得周氏的实证境界之难以企及。
周汝昌是红坛的独行侠。他的才气,他在红学上的超前性,他的诗人气质和学者素质,使他的《红楼梦》研究顺着以下图式而展开:以文献研究为基础,然后把文献研究所得升华为人文价值阐释。在文献研究方面,他广泛搜罗材料,辨析材料,考镜源流,其《红楼梦新证》所搜集的资料之丰富在红学史上堪称一流,他发挥了诗人的丰富想象力和学者的博学强记,运用诗化的语言,在一般人所无法过渡的地方,他借助想象的翅膀而飞渡。诗人的才气,使他习惯于在想象中翱翔,这想象有时借助于他的学力而创造奇迹(如对曹宣的考证),有时则因其在材料与观点之间强行飞越而令人瞠目结舌(如关于史湘云的考证)。
在《红楼梦》考证上,胡适毕竟是一位侧重《红楼梦》的文献研究和史学价值的研究者,因而他在方法论上的表述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周汝昌则是一位更具才子风华的学者,因而他对于考证工作中的想象、假设等心理过程、对于形式逻辑中的演绎推理方法的表述更为文人化、文学化、诗化,他拈出了一个词:悟性。他在谈到他对“自传说”“脂砚即湘云”等命题的考证的时候说:“这种考证,与其说是靠学识,不如说凭悟性。”
(P185)这是对胡适的“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方法论的诗化表述,而且对其中的“大胆的假设”一点作了智力层次的定位:这不是一般的假设,这是悟性。悟性代表人类智力的高级形式。依据这种表述,其不言而喻的推理则是:反对悟性显然就是反对智力,也即是呆与蠢。
1954年,他开始耳朵失聪,1974年,他的视力急剧下降,他已经无法大量阅读红学界的新成果,起码在80年代后期开始,他便对红学界的实际状况和主要进展不甚了了。他在近十几年的时间里对红学界的了解主要来自他的几位论敌和几位崇拜者。这种对红学界研究状况的不了解,更强化了他的独行侠意向。
独行侠的气质使他不惮与红学主流为敌,甘愿为红学界的无冕之王。他是如此之痛恨红学主流,以致于在为他人学术专著作序时也不放过“不点名的批评”。非主流的无冕之王角色又使他热衷于发动群众战争,他更愿意鼓动文化下层的莽夫去冲击红学主流。甚至,他可以续作曹诗冒充真品让一些成就卓著、恃才傲物的考证专家出尽洋相、盛名毁于一旦。他彻底击碎了“考证”、“辨伪”这些半个世纪以来鼓舞着无数研究者的光辉字眼,他使人们对“红楼梦考证”现象投去虚无的眼光。
在红学史上,周汝昌是一个箭垛式的人物,早在70年代,赵冈在谈到红学的学风时说:“目前的风尚是别人的贡献很少有人愿意提,但缺失则被人永志不忘。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就是绝好的例子。他的贡献,很早就开始溶入他人的见解中,但他的误失,则继续不断有人提出检讨。”
王利器曾指出了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包括旧本和增订本)的十类四十几处硬伤。
指出这样的硬伤,这不是一般的《红楼梦》研究者所能够做得到,只有象王利器这样的文献研究专家才能做得到。王利器的行文也许有刺耳乃至近乎残酷之处,但他的引经据典,抖开文献,的确足以令人发一身冷汗。然而,这“十大罪状”却并未击中周氏红学的要害,宛如隔靴搔痒。
对于周汝昌的研红成就,他的老师顾随写了一首词《木兰花慢》,下半阕是:“燕京人海有人英,辛苦著书成。等慧地论文,龙门作史,高密笺经。分明去天尺五,听哲人褒语夏雷鸣!下士从教大笑,笑声一似蝇声。”
(P234)周氏之所以自引其师之褒奖,是因为他觉得顾随的褒奖切中了学术之极境:“盖学术词章,训诂义理,是中华大文化中的综合性精神命脉,缺一不可,而兼擅至难。”
(P235)这也是周氏对《新证》的自许。
周汝昌是一个标志性的人物。1947年他关于曹雪芹卒年的考证,表现出新一代学者的虎虎生气。1953年出版的《红楼梦新证》
,主要是一部“曹学”专著,兼及一点脂砚斋研究、探佚研究和版本研究的。其“红学”体系的雏形已经出现。1976年出增订本时基本保持这个构架,并进一步把《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体现了这一时期实证红学的最高成就。
批俞运动中他被作为可以对胡适发出有力一击的人物,写下了一篇后来深感言不由衷的大批判文章。80年代以后,他关于“红学”之界定、对红学史的回顾、对丰润说、曹雪芹画像的考证,等等,一次次地掀起了红海巨澜。周汝昌的名字,与1947年以来的红学史紧紧联系在一起,成了这段红学史的晴雨表。可以说,追踪着周氏的红学足迹,也就可以了解到“新红学”在现当代红学史上的命运。
二、周汝昌的红学框架
周汝昌早年毕业于燕京大学西语系,1952年以后任教于华西大学、四川大学外文系。按理,他对西方文化的接触当更加直接与内渗。但是,西方的古典主义与现代主义(更不用说后现代主义)并未在他的红学研究中留下实质性的影响。他的体系建构的源泉不是来自西学,而是来自胡适所建立的“新红学”基本构架——实证与实录合一。
胡适在《红楼梦考证》(1921年)一文中确立了“新红学”的两大支柱:实证与实录。实证与作者、版本等研究相关,实录则成为实证研究的基本信念。胡适在《红楼梦考证》和《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1928年)二文中确定了“新红学”的基本对象:作者研究和版本研究。与版本研究相关的则有佚稿研究和脂砚斋研究。然而,胡适却在实证的基础上引出了“自叙传”说,这个“自叙传”说是传统史学实录意义上的,其目的是为“以贾证曹”确立依据,反过来成为实证的原则。“实证”与“实录”两种观念,这在现代科学思想看来,是互相矛盾的,但在传统注经学中,它们却是统一的,实证的目的是为实现注经学目的服务的。胡适的这个红学构架与学术理念(实证与实录合一)还处于一种初创状态。周汝昌把这一构架充实完善为一个庞大的体系,把“实证”与“实录”更加全面地合一起来。他本着实录信念,把研究对象学理化、把作者、版本、脂批、佚稿等方面的研究连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充实为一个血肉饱满的庞大体系。1998年,华艺出版社将周氏的六部旧著重印出版,是为《周汝昌红学精品集》
。周氏为该丛书写了“总序”,对这六部旧著(也是对他一生的红学)的体系性进行一番概括,指出《红楼梦新证》一书的首创性与价值在于:一是建立了“曹学”;二是将“曹学”与“红学”紧密绾合,体现出一个根本认知:“曹学”方是“红学”的根本基础;三是从文、史、哲三大方面来综合阐释《红楼梦》的高层次文化意义。《曹雪芹小传》是对《红楼梦新证》中关于雪芹家世的补充,它标志着“曹学”的正式成型。《红楼梦真貌》是“版本学”与“脂学”绾合同步的创例论述。《红楼访真》本着《红楼梦》为实录的基本认识,考索曹雪芹笔下的“西府”“东府”的历史地点。《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着意于自传说与结构论。《红楼梦的真故事》则以周汝昌所理解的结构论对《红楼梦》进行探佚。总序认为,这六大方面就是红学的要害与精髓。这是周氏对自己的红学的体系性的概括,其核心便是实证与实录合一。周汝昌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是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因而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在初版的《红楼梦新证》中,周氏旗帜鲜明地展开“曹、贾互证”,在《人物考》中,周氏说:“曹雪芹是先娶薛宝钗,后娶史湘云。”这是“曹、贾互证”观念的随意发挥。他说:“忠靖侯史鼎就是曹寅内兄李煦的儿子李以鼎”,“东平郡王就是平郡王福彭”,“北静王水溶就是慎靖郡王允禧的过继孙‘皇六子’后为质亲王的永瑢”。第八章《脂砚斋》中说:“后来作者是曹雪芹,一部小说即是他家写实自传这个说法抬头,大致成立,但有的接受了,有的接受一部分,有的还大不以为然,因为小说究竟是小说,不是历史。现在这一部考证,唯一目的即在以科学的方法运用历史材料证明写实自传说之不误。”也即是说,这部书就是“实证与实录的合一”,而合一的目的是以“实证”证明“实录”。尽管1976年增订版把这些鲜明的“曹、贾互证”表述删除,但是作为一种观念,“新红学”的基本精神依然成为增订版的支柱。
从文学的历史考证角度,以曹证贾,可以帮助读者理解《红楼梦》故事的历史背景;从史学的以文证史的角度,以贾证曹,可以为历史学研究者增加一份同时代见证人的证词。无论哪一个角度,都是单向度的。当其采用单向度的时候,这两种做法都有其合理性。但是,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整个“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则是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互证,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这时,史学与文学就合而为一了。这可以视为“曹学”的“一手二牍方法论”。
三、为“实录”观念寻找合法性依据
然而,周氏自有他的独特之处,与其他“新红学”派的成员不同,周氏不仅致力于“实证与实录合一”的研究,而且致力于对这种研究作理论上的阐发。几乎就在他涉足红学的那一天,他就把传统经学旨趣作为他的红学支柱,并贯穿他的一生,从此开始他的为时近60年的为“实录”观念寻找学理依据的历程。
在《真本石头记之脂砚斋评》一文中,周氏说:“曹雪芹的小说虽非流水账式的日记年表,却是精裁细剪的生活实录,这话并无语病。”
1953年出版的《红楼梦新证》是对实证与实录合一的一次重要实践。在他还来不及在学理上进行陈述,批俞、批胡运动对繁琐考证进行猛烈批判,李希凡、蓝翎从现实主义典型论出发,对“实录”观念提出尖锐而深刻的批评。从此,周氏无法从传统理论中为“实录”观念寻找合理性依据,于是,他把目光转向了“红色”文化权威,通过把鲁迅等人的文学性立场改造成经学立场,以论证“实录”观念的合法性。然而,鲁迅的文学性立场并不隐晦深奥,而是鲜明清晰,一目了然。这使得周氏在此后数十年中无法停止寻找合法性依据的脚步。
70年代末以至八九十年代,周汝昌的全部“红学”界定工作便围绕着“实证与实录合一”的“新红学”精神而展开。从《什么是红学》(1982年),到《红楼梦与中华文化》(1989年),《红楼艺术》(1995年),到《还红学以“学”》(1995年)和《红学应定位于“新国学”》(1999年),周汝昌的思考向纵深发展,其定位越来越明确,也越来越高。70年代末,周氏开始致力于为史学实录观念(自传说)的合法性寻找理论上的依据。他的具体策略是借助名人语录以达到“不证自明”的效果。他借重的名人有鲁迅、巴金、孙犁等。但是,鲁迅、巴金、孙犁等人却并不从史学实录上看待自传文学和《红楼梦》,于是周氏便采用陈仓暗渡的方法,把鲁迅等人的话改造成史学实录意义上的表述。1979年,周汝昌在河北大学作了一次题为《红学的几个侧面观》
的讲话。他说:“红学一是评论,二是解释,三是考证,四是什么……总之,有各种不同的红学……红学的表现有很多方式,编剧、演剧、导演,也未尝不是红学。”此时的周汝昌才刚刚从“文革”惊魂中走出,对于红学考证还能做出实事求是的反省。这时他关注的是“新红学”的实录观念。在这次讲话中,他对“自传说”进行巧妙的移花接木。他把鲁迅的话进行断章取义,把鲁迅对“自传”的文学性立场转换成“写实”的立场;在典型化的意义上讲了文学的生活素材问题,然后说:“胡适主张,也就是他看出了,宝玉这个人物就是运用了作者自己为素材,因此创出一个‘自叙传’的提法来,不管这提法本身是否完美无疵,其要点是不错的。鲁迅先生就接受、肯定了这个要点……”
这篇文章可以说是80年代前后“自传说”复兴的一个重要信号。
至1982年,周氏发表了《什么是红学》
周汝昌的对话者们所关心的是另一个层面上的问题,即“红学”该不该包括小说学。周汝昌探讨“红学如何可能”的内在依据的问题在他的对话者那里转变成了“红学是谁的红学”的问题,一个具有本体论意义上的探讨被转变为一次关于红学的外延的辩论。周汝昌只有喟然长叹:“这距离我的本意有多么远?”
在探讨“什么是红学”上,周汝昌与其他人可谓同床异梦、南辕北辙。周汝昌所思考的是,究竟有什么东西可以使“红学”无愧于“学”字(而这个“学”不是一般的“学问”的“学”,而是“甲骨学”、“敦煌学”意义上的“学”)?
表面看来,周的对话者的问题似乎解决了,“红学”的殿堂谁都可以进了(这实际上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一个充其量是对“学术自由”表表态的问题),但是,实质上,周汝昌的“红学如何可能”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甚至是没有任何进展。在红学考证之外再把“小说学”研究、“叙事学”研究、“神话学”研究、“文化学”研究等塞进红学的殿堂,都不足以为“红学如何可能”多增加一份内在的依据。
周氏此次的“红学”定位旨在为实证研究疾呼。尽管周氏故意以偏激的形式表达,但是,他对实证研究的大声疾呼,具有合理性,正好击中了余英时“红学革命”论的要害。同时,他对“红学何以为学”的追问也值得学界深长思之,红学究竟是一种什么“学”?究竟是“文学”之学、“小说学”之学,抑或是“学术”之学、“国学”之学、“文化”之学、甚至“显学”之学?“红学”的“学”的含量究竟有多少?如果“《红楼梦》毕竟是一部小说”,因而“‘红学’毕竟是小说学”,那么,“红学”一词还有存在的必要吗?相反,如果“红学”不是一般的小说学,那么“红学”之所以为“红学”,其内在依据是什么?
然而,对于周汝昌来说,红学“四学”的界定只不过是为了对余英时等的回归文学性观念以迎头痛击而已。周汝昌更重要的使命则是弘扬实录观念,建构实证与实录合一的大体系。
1984年,周汝昌在为段启明《〈红楼梦〉艺术论》(修订版)
一书所作序言里说:“实录,指记载的真实性,见《汉书?司马迁传赞》:‘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就是指良史的忠实于史的真实。因此事迹的真实,文笔的真实,艺术的真实,是可以统一的。从文学角度讲,谁也不认为太史公是‘自然主义’。我曾经说过一句话:‘精剪细裁的生活实录’。即用此义。精剪细裁云云,就指今日常言之‘艺术加工’者是。至于‘实录’一语见于唐宋以来文字中者,为例至夥,意义咸同,并无误解。鲁迅说曹雪芹敢于如实描写,就是说他的创作精神是求真实,亦即古所谓实录。至于‘写实主义’、‘自然主义’、‘现实主义’这些词语的含义和用法,在‘五四’时期,大家的运用实例可以充分证明:那时和今天(人们习常所理解所称说的)并不一样,也是有其历史情况的。”继续着他在1979年河北大学讲话中的移花接木工作,用文学理论的基本原理去论证史学实录观念与原则的合理性。
从1986年至1987年,周汝昌应邀到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讲学,这期间他开始建立《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的联系。在《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一书自序中,周汝昌说,这部书要探讨的是“三大基点”:“《红楼梦》的性质何属的问题;《红楼梦》的核心何在的问题;《红楼梦》的整体何似的问题。”具体说来,“性质何属”指的是:“芹书到底是写谁(写人?还是写己?)的问题”。也就是说,周氏的第一个基点是要解决《红楼梦》的本事问题,即这个本事究竟是曹雪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也即是“新红学”与旧索隐(还不关新索隐的事)之间的老纠纷,是“自传说”与“他传说”的纷争问题。
周氏又说,这个老争执中如今又有了新争执:“全书主人公宝玉,是有原型或模特儿?还是所谓用‘集中概括’法而虚构出来的一个‘典型形象’?”从文艺理论的角度看,周氏的这一表述是有语病的,“有原型或模特儿”与“集中概括”是指同一种创作现象,不存在“是……还是……”的选择。但是,周氏真正要探讨的问题是:贾宝玉是一个实录的人物,还是一个文学人物。由于“实录”观念不仅违背文学创作的实际,而且违背阅读、解释行为的本质。在当代文化意识中,“实录”观念已无立锥之地。所以这一时期的周氏致力于从各种方面、用各种方式以表达“实录”观念,在《红楼梦与中华文化》这部书里,他又通过改造巴金等人的文学观念以论证“实录”观念的合法性。他以大量篇幅论证“文史合一”——准确地说,是论证“文归于史”——的观念,以此证明史学实录观念之正宗。但最终他又不得不称《红楼梦》为“自传性小说”,这表明他对于实录观念的学理论证始终缺乏信心。
“核心何在”要探讨的是贾宝玉“是何等人物”?即“主张婚姻自由”和“反封建”不能概括《红楼梦》的意义,应该从文化精神的角度进行阐释。他分析了贾宝玉与中华文化精神的联系,与邺下文人、狂狷人格的联系,这种分析是有价值的。但周氏的目的仍在于论证实录观念,他认为,宝玉身上的文化精神正是曹雪芹的文化精神的实录。他探讨了“痴”的文化命题,然后又探讨了“雪芹‘痴’意”。
“整体何似”探讨的是《红楼梦》的结构,但周氏的“结构”概念与人不同,该书全力论证《红楼梦》具有“大对称”结构,他把此前关于《红楼梦》结构的前后对比和“中点”等观点改造成为“大对称”,目的是设立映射机制。这个映射机制不仅使探佚研究上升到一个新的层面,而且可以由小说以映射作家生平,也就是可以实现“以贾证曹”的目的。其目的仍在于“实录”观念的论证。
可以说,贯串该书的正是一种顽强的“实录”信念。
在《“曹学”与“红学”》
一文中,他以“中华文化”在“曹学”与“红学”之间架起了桥梁,同时也表明了他的曹学研究始终有一个“文化意识”在支配着,这一“文化意识”既使他的文献研究生气灵动、高瞻远瞩,也使他的文献研究陷入了政治意识形态的功利主义之中。这一“文化意识”有其特定的内涵,它多少含有家族血统论的味道。他由曹彬一直描述至曹寅,指出:“这几条是最关键的几大环节——由此方能勾勒出一门自古诗礼簪缨世家的历史变迁,竟至沦为满洲旗主的‘奴才’,而又身不由己地卷入政争的巨案之中。这是一种历史的悲剧,也是中华文化史上屈枉、残害优异人材的冤案。没有这个大背景,雪芹的一切都将成为不可解释。”
这就是周汝昌所理解的“文化”,他直觉到曹雪芹与魏朝之三曹,魏晋之氏族文化观念的关系,如果不打通、不能确证曹锡远祖先与丰润曹的关系,乃至于宋代曹彬的关系,那么,这种氏族文化阐释就会成为空中楼阁。2003年,周汝昌在《红楼家世》
一书的内容提要中说:
《红楼梦》出现于清代乾隆早期,是文化小说的空前伟著,其文化内涵所涉甚广,而且还包括着过去不为研究者注意的氏族文化的重要部分,其内涵实质是一种中华氏族文化的历史积累,内容十分丰富深厚。
中华文化的组构,氏族文化的地位作用也十分重要。魏晋南北朝重“门风”,咏“祖德”,都是这一文化意义的文学表相。它是历史长期的积累和储存,而现代心理学、遗传学、基因科学也阐述了这一要义。曹雪芹的《红楼梦》开卷即特标“氏族簪缨之族”亦由于此。
如果曹雪芹继承的是这样一些文化意识的话,那么《红楼梦》的文化价值也就值得怀疑了。
总之,胡适开创的“新红学”精神是一种科学与反科学相合一的学术观念,周汝昌则把这种“新红学”精神推向极致。这使他的研究的价值向着正、反两极伸张。实证研究依然是文史研究的基本手段,实录观念则必然使实证研究走入死胡同。这就是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乃至整个“新红学派”的令人遗憾之处。
(陈维昭: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200433)
[本文由拙著《红学通史》(即出)第三编第一章第二节、第四编第十章第二节删节而成。]
该文原刊于《红楼》2004年第3期
求一些关于红楼梦的书1、《梦解红楼 》,作者是周汝昌。
2、《红楼夺目红》,作者是周汝昌。
3、《红楼梦新证》,作者是吴恩裕。
4、《绮楼重梦》,作者是兰皋主人。
5、《红楼折钗记》,作者是红楼小后宫。
6、《回春坊》,作者是冬雪晚晴。
7、《红楼复梦》,作者是阳春白雪。
8、《红楼多娇》,作者是夜雨惊荷。
9、《红楼新梦》,作者是倾雅。
10、《红楼遗梦水黛情深》,作者是碟魅舞影。
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每首诗都是什么意思题红楼梦
(清)富察明义
佳园结构类天成,快绿怡红别样名。长槛曲栏随处有,春风秋月总关情。
怡红院里斗娇娥,娣娣姨姨笑语和。天气不寒还不暖,瞳咙日影入帘多。
潇湘别院晚沉沉,闻道多情复病心。悄向花阴寻侍女,问他曾否泪沾襟。
追随小蝶过墙来,忽见丛花无数开。尽力一头还雨把,扇纨遗却在苍苔。
侍儿枉自费疑猜,泪未全收笑又开。三尺玉罗为手帕,无端掷去复抛来。
晚归薄醉帽颜欹,错认猧儿唤玉狸。忽向内房闻语笑,强采灯下一回嬉。
红楼春梦好模糊,不记金钗正幅图。往事风流真一瞬,题诗赢得静工夫。
帘栊悄悄控金钩,不识多人何处游。留得小红独坐在,笑教开镜与梳头。
红罗绣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人户愁惊座上人,悄来阶下慢逡巡。分明窗纸两挡影,笑语纷絮听不真。
可奈金残玉正愁,泪痕无尽笑何由。忽然妙想传奇语,博得多情一转眸。
小叶荷羹玉手将,诒他无味要他尝。碗边误落唇红印,便觉新添异样香。
拔取金钗当酒筹,大家今夜极绸缪。醉倚公子怀中睡,明日相看笑不休。
病容愈觉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犹恐意中人看出,慰言今日较差些。
威仪棣棣若山河,还把风流夺绮罗。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霄。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伺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疴续红丝?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第一首为总括大观园之意,如果一定要有情节或章回上的对应的话,我认为应当是第十七、十八“试才题对额,归省庆元宵”两回。
第二首,此首写第七十回之事。本回中有一大段宝玉和晴雯、麝月、芳官等玩笑的情节描写,又写了李纨的丫头碧月的感受。诗中“天气不寒还不暖”、“曈昽日影”点明时间是春天、早晨,与本回正合。
第三首,此首似写第五十七回事。本回有这样的情节:
“这日宝玉因见湘云渐愈,然后去看黛玉。正值黛玉才歇午觉,宝玉不敢惊动,因紫鹃正在回廊上手里做针黹,便来问他:‘昨日夜里咳嗽可好了?’紫鹃道:‘好些了。’宝玉笑道:‘阿弥陀佛!宁可好了罢。’紫鹃笑道:‘你也念起佛来,真是新闻!’宝玉笑道:‘所谓‘病笃乱投医’了。’”
但又似是而非,与诗不甚符合。如诗中写“晚沉沉”,而文中写“才歇中觉”;诗中写“悄向花阴”,文中则是“紫鹃正在回廊上”。这个情况,我推测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明义所见的本子上原本有“傍晚”、“花阴”等情节,后来才删改成今本的样子;另一种可能是,此诗所咏内容在明义所见的本子上原为另一个情节,与今本第五十七回不相干,在今本中已完全删去。无论哪一种可能,都说明此诗所咏内容与今本不同。
第四首,这一首写第二十七回“宝钗戏蝶”一段,然而诗与文也有明显的不同。文中只写“一双蝴蝶忽起忽落, 来来往往,穿花度柳,将欲过河去了”,并没有“小蝶过墙”的情节,也没有“扇纨遗却在苍苔”的情节。
值得注意的是,今本由宝钗戏蝶引出的是滴翠亭小红密语一段情节,然而,从本回回目:“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上来看,本回应该是宝钗和黛玉两人的主角戏,两人各占半回。后半回没有问题,黛玉是主角,但前半回主角却成了小红,宝钗戏蝶一段成了引出小红一段故事的前奏、序曲,这不是很奇怪的吗?结合明义的诗,我推测,原来本回并没有小红的故事,前半回确属宝钗的正传,有宝钗扑蝶的详细描写,其中包括“小蝶过墙”、“扇纨遗却在苍苔”等情节。在后来的修改中,为了加入并突出滴翠亭小红密语的一段故事,才对宝钗戏蝶一段大加删改,形成今本所见的样子。
关于小红这个人物,我认为在明义所见的本子上,不仅在宝钗扑蝶这一回中原本没有小红的故事,甚至在整部书中都还没有小红这一人物,这一点在后文还要提到。
第五首,这一首写三十四回宝玉送帕、黛玉题帕。
第六首,这一首写第三十一回,宝玉与晴雯口角冲突后言归于好的情节,但这首诗所反映的内容非常奇怪。在今本三十一回,宝玉醉酒晚归,错认晴雯为袭人,后紧接着是“晴雯撕扇”这一大段非常精彩的文字,可以说这一段文字在整部《红楼梦》中乃至全部的中国古典文学中,都是非常耀眼的一段文字描写。但这段文字在明义的这首诗中却没有丝毫反映,诗中写宝玉认错人后,直接就回到房内去了,这不是很奇怪的吗?我推测,明义所见的《红楼梦》本子中,还没有“晴雯撕扇”这一情节。原来的情节我推测大概是这样:宝玉醉酒晚归,在院中将袭人错认为晴雯(今本是相反,将晴雯错认为袭人),后听到晴雯的声音从房内传来,遂进房内,晴雯正和麝月秋纹等玩笑,忽见宝玉进来,想起早上的口角,便止了笑,不理宝玉,宝玉低声下气凑过来一起玩笑,最后终于将晴雯哄得高兴起来,将早上的矛盾化解。这就是诗中所说的:“忽向内房闻语笑, 强来灯下一回嬉”。后来,可能曹雪芹考虑这样的情节太一般化,没有特色,也不精彩,便又构思出了“撕扇子作千金一笑”的情节,遂将人物和场景做了调换,将晴雯和袭人的位置对调,把晴雯放在院内榻上,将认错人一节也改写成错认晴雯为袭人,删掉了在房内玩笑一节,而代之以院内撕扇一节,这样一改,不仅更生动,也更符合晴雯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
第七首,此首对应的情节应当是第十七回:
“一面说,一面走,只见正面现出一座玉石牌坊来,上面龙蟠螭护,玲珑凿就。贾政道:‘此处书以何文?’众人道:‘必是蓬莱仙境方妙。’贾政摇头不语。宝玉见了这个所在,心中忽有所动,寻思起来,倒像在那里曾见过的一般,却一时想不起那年那月日的事了。贾政又命他作题,宝玉只顾细思前景,全无心于此了。”
在这里,宝玉见了一座牌坊,很熟悉,却又不记得在哪里见过,我们读者却都明白,这是指的第五回宝玉梦中之事。宝玉对自己的风流春梦只存模糊的记忆,在题对额、对联(题诗)的过程中勾起一丝一缕,这正合诗中之意。周汝昌认为这一首是指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以后,初进园时作“四时即景诗”事,当误。
第八首,这首诗与今本所对应的情节相比较也很奇怪。今本《红楼梦》第二十回有宝玉为麝月篦头的情节,但明义诗中明明是“留得小红独坐在”。对于这一矛盾之处,周汝昌认为“小红”一词仍指麝月,与书中的林红玉无涉(《红楼梦新证》)。而张爱玲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有了个小红,又是个突出的人物,明义诗中却用‘小红’这个典故,称麝月为‘小红’…那太不可思议了。(《三详〈红楼梦〉》)”
刚开始,我也以张爱玲所论为是,以周汝昌为非,认为明义所见的本子上原是宝玉为小红梳头或篦头,后才改成麝月。但经过进一步思索,我改变了看法,因为《红楼梦》中关于为麝月篦头的情节,除了第二十回外,还有两处有线索可寻:一是第二十三回宝玉作的《四时即景诗》,其中第二首有“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一句,另一处是第七十八回的《芙蓉女儿诔》,其中有一句“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这两处中,“麝月开宫镜”也好,“开麝月之奁”也好,显然是指第二十回为麝月篦头时的情形。这两处除提到麝月外,也都提到檀云,但今本檀云已成了一个若有若无的人物,已没有她的单独故事,这说明在《红楼梦》创作的早期,曾经有很多檀云的故事(檀云品香、檀云折齿),但在后来的修改中都被删掉了。这也可以说明,与“檀云品香” 、“檀云折齿”几乎同时的麝月篦头的情节,也必定在早期的版本中出现了。至于在明义所见的本子上是否还有檀云的这些故事,还不能确定,但可以肯定至少应该有宝玉为麝月篦头这一段。
然而,张爱玲的疑问又如何解释呢? 《红楼梦》中有小红这个非常突出的人物,明义诗中却用小红的典故,称别人为“小红”,这确实有点不可思议。我认为,在明义所见的本子上根本还没有小红这个人物,小红的所有故事都是在后来的修改中后加上的。这个结论的得出,是缘于以下两处疑点:第一个疑点,今本《红楼梦》中关于小红的主要情节都集中在二十四——二十七这几回中(或许还有八十回后的某一两回),一般来说,一部大部头的作品基本完成以后,不可能再进行伤筋动骨的大改动,所以在后来添加小红这个人物情节时,不便于再对全书大修改,只能将小红的故事集中在某几回内,而在书中其他地方只是添上小红的名字点缀一下而已。
第二个疑点就是小红身份的矛盾。第二十七回李纨向凤姐介绍小红的身份:“你原来不认得他?他是林之孝之女。”但是作为林之孝的女儿,再加上小红本身的机敏伶俐,绝不应该是其刚出场时那种被压制、郁郁不得志的状况。第二十六回中佳蕙为小红抱不平时说:“可气晴雯、绮霰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 仗着老子娘的脸面,众人倒捧着他去。”但在荣国府的下人中,林之孝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除赖大、来升等少数几个外,还有谁的地位能高过林之孝两口子?所以小红的身份与她初出场时的处境明显不符,这是《红楼梦》中少有的硬伤之一。出现这种矛盾,我认为正是因为小红的故事是很晚的时候才加上的,作者在写到小红姓林时,记起荣府内有一个林之孝,便安排小红做他的女儿,却没考虑到小红这样的身份与前面被压制的状况不符,写成以后没过多久(一两年?)便形成定本,没有来得及发现并修改。
第九首,此首写二十八回袭人晚间被宝玉偷换汗巾子一事。此首与今本情节也不同,今本中,蒋玉菡所赠、被宝玉换与袭人的是“茜香罗”,是一条“大红汗巾子”,而不是“绿”云绡。这一点,张爱玲也同样注意到了,见《三详〈红楼梦〉》。
第十首,此首写第五十四回元宵节夜宴中间,宝玉回房遇鸳鸯陪袭人说话一段。
第十一首,此首写三十五回,玉钏送莲叶羹与宝玉,因金钏之逝“满脸怒色,正眼也不看宝玉”,而宝玉“一些气性没有,凭他怎么丧谤,还是温存和气…(玉钏)脸上方有三分喜色”。但今本情节与此诗所反映的情节相比,似乎仍有修改的痕迹:诗中“忽然妙想传奇语, 博得多情一转眸”两句,似乎是写实,但今本似乎并没有什么“奇语”,用“多情”来指玉钏似也不符。
第十二首,此首写第三十五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之事。
第十三首,此首写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芳官与宝玉同榻而眠之事。
第十四首,这首诗指黛玉无疑,但所对应的情节也难以确定。或者指三十四回黛玉作题帕诗后“…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起锦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一段,但诗中“午汗潮回”与文不符,文中明明是晚上的事情,另外“犹恐意中人看出, 慰言今日较差些”也没有对应的情节。
我推测在明义所见的本子中,原有某次黛玉午睡醒来,面胜桃花,恰逢宝玉来探望,二人相互宽慰等情节描写,在后来的大修改中,将黛玉“面胜桃花”一段移到今本三十四回题帕诗后,其余的则删掉了。细读今本三十四会题帕诗后的一段,似乎仍有些许生硬不能衔接的感觉。
在得出这一观点以后,我又读到吴恩裕先生的《曹雪芹从考》一书,其中《曹雪芹生平事迹杂考》一篇有这样的记述:
“一九七六年六月七日我曾同吴茜同志到蓝淀厂访问过八十一岁的回民老人麻廷惠。麻廷惠家世世代代都给人打夯,打夯时为了减轻劳动的辛苦经常唱夯歌。其中有一个夯歌就是关于《红楼梦》的。这位麻老先生精神极好,记忆力也不差,他不识字,但凭记忆给我们背出七十多句,内容是叙说宝玉去探黛玉病的。夯歌的头几句道:
数九隆冬冷飕冰,滴水檐前挂上冰凌。
百草花开败树叶落地,松树开花万年青。
有才子留下半本《红楼梦》,列位不知尊耳是听……
下面的情节是:贾宝玉在大观园里游花逛景,忽见紫鹃和雪雁走来,便让她们引路去潇湘馆看黛玉,当时在病重的黛玉正睡午觉,醒后两人谈话,不外叙说病情,最后黛玉说了一些伤感的话;中间还有些陈述黛玉房中摆设的句子。
我认为,《红楼梦夯歌》在蓝淀厂、小屯一带的流传,和张永海家从乾隆年间以来就世代相传地在香山一带唱《红楼梦》的莲花落,都同样可以作为曹雪芹曾经住过这两个地方的佐证。”
在这里,吴恩裕先生是将“红楼梦夯歌”作为曹雪芹在香山居住过的证据的,而我所注重的是夯歌所反映出的《红楼梦》的内容。我认为在民间流传的“红楼梦夯歌”也好,《红楼梦》的莲花落也好,其内容不一定都是《红楼梦》定稿以后的情节,而应该包括《红楼梦》在历次改写中曾经有,后来又删去的情节,因为《红楼梦》在几十年的写作过程中,既然可以被文人士子传抄,其中的故事情节当然也会流传出去,形成民歌、夯歌之类。此处,吴恩裕所提到的夯歌里描述的黛玉午睡醒来,宝玉来探望,二人说话的情节在今本中也没有,却与明义的这首诗正相互印证,从另一个角度证明在《红楼梦》早期的稿本中,确曾有过这样的情节。
第十五首,这首诗所咏内容也难以确认,有人说咏宝钗,有人说咏探春。周汝昌认为是咏凤姐,对应的情节是三十八回,凤姐以贾母头上的“窝儿”取笑一事,我认为也有道理,存疑。
这首诗和上一首在袁枚的《随园诗话》里引述过,原文如下:
“…(曹寅)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犹艳,我斋题云:‘病容憔悴胜桃花, 午汗潮回热转加, 犹恐意中人看出, 强言今日较差些。’‘威仪棣棣若山河, 应把风流夺绮罗, 不似小家拘束态, 笑时偏少默时多。’”(《随园诗话》乾隆五十七年刊本)
其中引诗和明义原诗微有差别,关键是其中“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犹艳”一句让人不解。我们知道“校书”是妓女的别称,然而明义的题《红楼梦》诗如何又成了咏妓女的诗?有人根据这一点,认为明义的这二十首诗除这两首外,全属后人伪作,而这两首诗原本就是咏妓女的(如欧阳建的观点)。这种说法当然是无稽之谈,但袁枚的这句话又如何解释呢?
我认为袁枚根本没有读过《红楼梦》,至少大概在乾隆四十六年之前③没有读过《红楼梦》。在编辑这则诗话时,只凭明义的诗前小序及自己对《红楼梦》的理解,便想当然的认为《红楼梦》是一部记叙秦楼楚馆风流韵事的小说,认为“红楼”就是指那些秦楼楚馆、花街柳巷,所以才有“红楼中有某校书犹艳”的话。
袁枚的《随园诗话》里道听途说、想当然的成分很多,如误认为曹雪芹为曹寅之子,又说“已相隔百年”等等。同为乾隆时人的周春在《阅红楼梦随笔》中也说:“此老(袁枚)善于欺人,愚未深信。”
第十六首,此首写晴雯之死及宝玉诔晴雯,事在第七十七、七十八两回。
第十七首,这一首所指内容也不易解。有人说指宝玉和黛玉,因为第三回黛玉初进贾府时,与宝玉同居一室,只隔“碧纱橱”,第二十回又有宝玉的话:“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得这么大了。”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中认为这首诗指的是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云轩”事,我认为也有道理。但近些年周老主“宝湘姻缘”说甚力。又认为此首诗所指内容与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有关,认为当晚湘云夜宿怡红院,此首诗即指此事,见《红楼夺目红》。这一说法,大概捕风捉影的成分多一些。
第十八首,这一首和后面两首写八十回以后之事。从明义写作这二十首诗的时间上来看,当时他还不可能见到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因此,这最后三首诗只能是咏原本《红楼梦》或《石头记》八十回后(即所谓后三十回)的。
这一首写黛玉之死。从“安得返魂香一缕, 起卿沉痼续红丝”两句,可知黛玉死于疾病,而不是什么投水而死,并且死于宝玉婚配及贾家落败之前。
第十九首,此首写宝玉所佩带之“通灵玉”。前两句从通灵玉(石头)的视角,写它对金玉姻缘的结局的鉴证及感受,后两句写石头的下落:回归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
第二十首,此首写后三十回中主人公宝玉的遭际。有人认为此首写《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理由是,前一首已经对《红楼梦》中的故事做了总结,此首再写书中情节不妥当,有重复,我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首先,前面一首只是写通灵玉的下落,并非对全书的总结,这一首是写宝玉的遭际,石头与宝玉在书中的最后结局各不相同,这两首诗分别咏之,在内容上并不重复;其次,明义的全部二十首诗题作《题红楼梦》,显然是针对《红楼梦》小说中的情节而作的,如果忽然冒出一首咏作者曹雪芹的来反而才不妥当;第三,从此首诗的内容上看,与文字记载及推测中的后三十回中宝玉的遭际非常符合,如贾家落败后宝玉落迫,沦为击柝之属,袭人通过权贵之手最后才归于琪官等情节。所以此首当咏小说中的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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